一场秋雨过后,初秋的呼和浩特格外清新,绿意不减。
近年来,一场声势浩大的“污染防治风暴”在青城的大地上拉开帷幕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,如今,呼和浩特的蓝天多了,沙尘少了,空气质量明显改善。今年上半年,呼和浩特市空气优良天数共计145天,同比增加 21天,六项主要污染物实现了“五降一平”,其中PM2.5同比下降5%,PM10同比下降34.6%。
全力守护“青城蓝”,是每个市民共同的心愿。为让市民深切地感受到“青城蓝”带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,首府多措并举,紧盯建设“美丽青城”目标,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科学谋划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以更强的定力、更大的决心、更为艰巨的努力,不断全面实施蓝天工程,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。运筹帷幄之中,决胜于千里之外。要想打好蓝天保卫战,好的指挥和谋划必不可少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,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督察工作。与此同时,呼和浩特市全面构建大气污染防治“1+10+3”制度体系,修订了《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相继印发了《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惩罚办法(实行)》《呼和浩特市大气降尘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呼和浩特市散煤治理考核办法》,基本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控的法律和制度体系。针对我市挥发性有机物、燃气锅炉防控任务重,国家、自治区在此方面相关标准还未出台的实际情况,创新性地参照执行先进地区标准,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提供了保障。
为了给蓝天减负,首府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工作,今年全市涉及的2家钢铁企业也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。在全面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,印发了《呼和浩特市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实施方案》,2018年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5台,2019年将淘汰26台,2020年将完成剩余29台淘汰任务。同时大力推进含65蒸吨/小时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,印发了《呼和浩特市65蒸吨/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方案》,到今年10月份,市四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含65蒸吨/小时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将至少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,部分锅炉房也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。不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,对城中村、棚户区居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,完成了24万户居民环保炉具替换,初步估算削减烟尘6961吨、二氧化硫2687吨、氮氧化物577吨,对冬季供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。2019年我市计划将67820户散煤用户接入集中供热,为67809户居民发放洁净煤炭补贴。
全面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。市城管执法局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建筑工地、拆迁工地、道路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检查,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封闭管理、渣土物料覆盖、地面硬化、出入车辆清洗、洒水清扫、物料密闭运输“六个百分百”要求。制定出台了《呼和浩特市扬尘污染控制在线监控行动方案》,所有在建工地均实现了对PM10和PM2.5的在线监控。
与此同时,积极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,并有序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,倡导低碳出行。为减少城市扬尘污染,我市还创新推进市区道路保洁市场化运营,实行规范化保洁与量化考核,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%以上,切实提高清扫保洁效率。
去年底,呼和浩特市发布了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始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随着《通告》的实施,主城区内燃放明显减少,蓝天白云始终伴随着节庆中的首府。
今后,呼和浩特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学用结合,真抓实干,担当作为,全面实施蓝天工程,努力打造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的青城美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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